校内各单位:
为节约两校区间资料传递往返时间、精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航空港、龙泉两校区间文件资料及相关物资及时传递,经后勤基建处研究决定,从2021年4月28日起提供两校区文件资料及相关物资传递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件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收取件时间:
(1)收件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上午件),下午14:30-17:00(下午件);
(2)取件时间(指当日件):工作日下午14:30后(上午件),次日9:00后(下午件)。
2.收取件地点:
航空港校区:物业接待中心(航空港正校门左侧)
龙 泉校区:第一行政楼110室
3.联系方式
航空港校区联系电话:85966155
龙 泉校区联系电话:84833050
二、 收取件要求
1.请在规定时间存件,按要求做好登记,并通知取件人员按照上述取件时间点及时到接待中心取件,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工作人员。
2.机要文件、重要文件资料、易燃易爆物品、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属于货物运输的物品及需专人护送的物品不在收取和传递范围。
3.重量超过5公斤的物质需提前联系交通运输中心(13980508638雷、15828355788彭),做好提前放置准备,避免耽误交通班车发车时间,各部门应按要求做好登记和及时通知取件等工作。
4.物质的存取需确保完好无损,破损的物质原则上不予收取,必要传递的破损物质需在物质备注栏注明相关破损信息并拍照留存。
5.传递的文件和资料需封存完好,避免运输途中遗失和信息泄露。
后勤基建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