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 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平安校园保卫战,现将做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省教育系统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做好防疫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是教育系统最 重要的职责。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自觉、高度负责,按 照“属地管理、科学统筹、一校一策、一班一案”的原则和“不增 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不增加教师教学负担” 的要求,迅速行动、科学组织、精准施策,合理有效组织与管理好教育教学。要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理念,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身心成长规律。要充分考虑不同学段学生年龄特点、身心发育情况,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实际和经济发达地区、贫困地区、 边远山区、民族地区等地域差异,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分级分类、分区分域安排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要坚持务求实效,反对 形式主义,把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抓实抓细。
二、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大局为重,防控优先,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坚持省上统筹,属地负责,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开课。全省各级各类学校 2 月底前暂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政府评估批准确定,做到错区域、错层次、错峰开学。部委属高校和省级部门所属高校、中职学校需同时报主管部门同意。高校开学时间经地方政府评估批准后报教育厅统筹确定。除因特殊原因并报学校批准外,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未正式开学前,一律不得开展面授教育教学活动。
三、合理组织安排教学
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前,除初、高中毕业年级外,均不得开展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特点,按照“一班一案”的方式和“内容适量、时长适当”的要求,科学组织在线教育活动,应坚决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正常的课程教学,不得要求学生网络学习“签到打卡”。网上教学要以“德体美劳教育”为主、“智育”为辅,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网上答疑和在线解惑。高校可结合实际,通过调整教学方案、优化教学进程等方式,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学校要加强教学内容审核,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体现正确导向。学校不得组织聚集性志愿服务活动,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暂停,各校要完善毕业生就业举措,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
四、科学设置教育内容
网上教育以生命健康、疫情防控、爱国主义、经典诵读、习惯养成等内容为主。要结合抗击新型肺炎疫情实践,向学生宣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增强学生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时代责任感 和使命感。教育厅将于 2 月 17 日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按周推出中小学学案建议表,指导各地各校参考使用。中小学开学后,学校年度教学计划的调整,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各高校应充分利用上线的慕课和省、校两级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积极开展线上学习活动。要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及偏远乡村学校学生的学习情况。要分类制定教学方案,统筹部署和妥善安排开学前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指导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开学后的教学与现在居家学习的有效衔接。
五、扎实做好师资保障
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需要,结合开学具体时间节点,做好教师返岗情况研判和调配预案,科学合理、分期分批安排必要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返岗,为开展教育教学做好师资保障准备。疫情防控期间,对开展在线教育的教师所承担工作量要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给予体现。
附件: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四川省教育厅
2020 年 2 月 13 日
附件 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
一、统筹安排教学时间
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评估推迟开学对春季学期教学活动的影响,研究制定延迟开学期间的学生学习组织工作方案。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可通过调整周末和暑期等方式补齐。从 2 月 17 日起至疫情解除,学生可正常回校上课期间,各地各校要统筹规划,做好部署,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各方力量,组织好延迟开学期间的教育教学活动。在此期间,有条件的地方除高中、初中毕业年级外,其他年级以在线教育为主,在线指导、在线答疑为辅,一律不得进行新课教学,不得提前发放新教材或要求家长购买新教材。
二、分类制定学习实施方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适度适当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实际及不同学校、不同学段、不同群体学生特点,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制定延迟开学期间指导学生在家学习的实施方案,做到“一地 一校一策、一班一案”。实施方案要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对线上学习平台选择、资源提供、技术保障、内容审核、培训指导、 效果监督等要提出要求,形成合理有效的学习安排。进行学习安排时,坚持学校教师通过线上指导帮助与学生居家自主学习相结合,学校教师要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宜的学习资源,限时限量合理安排学习,突出学案引领,分班指导。学生居家学习要将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有机结合。要注重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和综合素质拓展,注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开展课外阅读,养成阅读习惯,提高自主学习能力。综合素质拓展课程包括心理健康辅导、家国情怀教育、体育锻炼、书法练习、艺术欣赏、家务劳动,以及寓教于乐的电影和电视节目。
三、有效防止增加学生负担
各地要区别不同学段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线上学习的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安排。对小学低年级网上学习不做硬性要求,由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对其它学段学生作出限时限量的具体规定,学生每天阅读总时间不低于 1 小时,积极参加“春日宅家阅读”活动。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低于 1 小时。每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宜超过 5 课时,每课时教师讲授时间不宜超过 20 分钟。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通过增大休息间隔、做视力保健操、强化体育锻炼等方式,保护学生视力,保障身心健康。不得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防止再购臵新的设备而增加学生和家庭负担。
四、统筹使用在线学习资源
为指导帮助学生学习,教育厅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scedu.com.cn)开通“停课不停学数字教育资源专区”,免费提供“数字教材”“课程资源”“学习工具”“拓展学习”等多项在线资源服务。整合提供了分年级的周学案以及丰富多样、可供选择的优质教学资源、名师育人励志故事分享、优秀教研员谈学习方法等拓展辅导和学习内容。各地可参考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学案安排建议表,指导各校列出具体到各班级的学习活动周课程表。教 育 部 于 2 月 17 日 开 通 国 家 中 小 学 网 络 云 课 堂(ykt.eduyun.cn),免费供各地自主选择使用。为解决农村及边远贫困等无网络或网速慢地区学生学习资源问题,中国教育电视台 4 频道将陆续推送有关课程和资源,我省也将从四川省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遴选优质课程和资源,陆续通过电信、移动、广电等IPTV 数字电视平台进行推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国家、省、市、县数字教学资源,结合学校实际选择适合本地本校的数字教学资源,提供满足学生需要的学习资源。要统筹考虑本地区在线教学平台选用,原则上同一学校不得使用多个平台,切实减轻教师和学生选用负担。对无法使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学习的地方和学校,可以利用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电话等形式开展家校沟通、推送学习资源、进行辅导答疑。
五、准确把握学习目标
要坚持“育人为主,学科为辅,健康第一,阅读养成”,通过指导学生在家学习,运动锻炼,参加家务劳动,养成有规律的学习生活习惯;指导学生充分利用疫情防控这一社会大课堂的丰富资源,关注疫情新闻,培养家国情怀;引导学生探究相关问题,提升科学素养;开展病毒防控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保持身心健康,促进学生从危机中获得成长,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六、全力做好学生学习服务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学习教育专项工作小组,整合行政、教科研、电教等部门力量协同推进。要制定学生居家学习组织工作指南。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教师线上制作有针对性的优质视频资源。各中小学校是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学习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校内师资、资源、学习安排的统筹,根据学生学习需求选择和推荐学习资源,指导学生开展防控期间的居家学习,确保“停课不停学”工作科学有效实施。教师要增强利用信息技术对学生学习进行指导的意识和能力,班主任要通过组建班级学习指导群,借助有效的网络信息工具安排指导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任课教师应当配合班主任指导好本班学生的相应学习,做好相关工作。
各地各校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特殊人群的在线学习帮扶落实工作,建立特殊人群人员清单,逐个确认。要关心关爱在省定点收治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的子女的在线学习,全力保障他们接受在线教育,切实为一线医务工作者解决后顾之忧。
各市(州)、县(市、区)要统筹技术服务保障力量,提供全程技术服务保障,根据当地网络情况、服务能力、学生分布等提前做好分析预判,预先排除风险,做好充分准备;做好网络运行分析检测,畅通反馈渠道,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展线上教育、推送网络资源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七、突出防疫教育和心理疏导
各地各校要认真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了解疫情防控形势、科学防控有关要求,引导学生科学应对疫情,保持心理健康。要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在非常时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惧等应激反应,准确理解孩子的心理行为表现,陪伴、交流,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与孩子一起安排丰富的居家生活内容,使疫情防控成为促进孩子成长的重要契机。要积极做好准备,在疫情结束学校正式开学后,利用开学第一课集中开展疫情防控、家国情怀和心理健康集中辅导,使学生消除疫情和推迟开学带来的心理影响,以良好平和心态开始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联 系 人 : 基 教 处 邓 燕 , 联 系 电 话028-86112384 ,18802800902,邮箱:383462172@qq.com;
省教科院朱雪林:联系电话:028-85876186;13032808958,邮箱:526079688@qq.com;
省电教馆屈亮:联系电话:028-86656360;18123391699,邮箱:28177663@qq.com。
附件 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
一、统筹安排教学时间
职业院校要认真评估推迟开学对教学活动的影响,研究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合理统筹调整春、秋季学期教学安排。中职学校原则上在正式开学以前,不组织新课程线上教学。高职院校在原定开学时间后、正式开学以前,是否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由学校根据实际研究确定,原则上能够通过调整暑假放假时间、优化开学后课程教学进程等方式保证教学任务的,可暂不开展线上教学;对不能通过上述方式保证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的,应针对不同生源情况、专业特点、课程要求等,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
二、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高职院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信息化支持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207号)要求,根据教学安排,依照课程标准,统筹整合校内外资源,合理调整教学课程、授课时间及教学计划等,认真研究制定线上教学实施方案。要根据自身专业设臵情况和课程教学需要,用足用好现有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有针对性的选择爱课程、智慧职教、学堂在线、智慧树等国内知名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开展远程教学。原则上同一门课程(包括多个平行班)的线上教学应统一使用一个平台完成。利用公共平台开展教育教学,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妥善处理实践教学
职业院校要重点关注在岗实习实训学生,明确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指定专人密切联系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对正在疫区实习实训的学生,要督促其严格遵守疫区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对正在非疫区实习实训的学生,要引导其在疫情期间尽量减少流动,并根据疫情形势,待相关条件允许,按照学校安排统一返回。对正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单位实习实训的学生,必须安排专人与学生保持联系,加强心理疏导和安抚,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对已经在急诊科(发热门诊)、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监护(ICU)等疫情防控有关科室实习的学生,有关职业院校要确保本人自愿、家长知情。已安排但尚未实施的实习计划,疫情未解除前,一律暂停执行。
四、大力促进资源共享职业院校要切实加强优质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坚持建以致用、用以促建,让优质教育资源最大化释放效能。我省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优质高职院校、重点专业(群)、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等,要率先向省内其它职业院校无偿开放本校优质线上课程资源。根据特色优势和自身实际,积极遴选并填报优质线上课程资源表,教育厅汇总后进行公布。支持校际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高职院校要严格审核线上教学课程内容,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规范性问题。加强教学过程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信息安全。要做好统筹安排,将授课时间和方式、预习要求、考核要求等提前通知学生,确保选课学生做好准备、按时参与。通过在线签到、在线答疑、线上讨论、课后作业、在线考试,以及过程性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加强过程监控,确保学生学习效果。充分运用线上教学平台数据,实时巡查监督,定期分析评价,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六、认真做好服务管理
职业院校要统筹指导各院(系)、各专业完善教学方案,加强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协同管理,切实做好学生情况排查、学业指导等工作。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情况日报制度,指定辅导员(班主任)负责联系每一位学生,指导其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做好在线学习和开学准备。开学后,要及时了解学生假期学习情况,有针对性的强化辅导,确保课程学习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推迟返校或返校后需隔离观察的学生,要做好电子注册、补(缓)考、退改选课和补课安排预案,灵活采取在线考试、课程小论文等方式安排春季学期的补考、重修,灵活处理春季学期课程补选、退选。要合理调整优化2020 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教学环节,尽量不延迟毕业时间。对尚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 2020 届毕业生,应做好学分补修和课程考核预案。
七、积极开展教育引导
各地、各职业院校要通过网络渠道,面向学生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法纪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劳动卫生教育等,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要以国家集中力量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医护人员大无畏英雄气概等生动事例,教育引导学生坚定“四个自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增强家国情怀,以实际行动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有责任担当的时代新人。要持续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开通“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支持服务热线,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增强必胜信心。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辖区内职业院校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中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PDF 版)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前报送至所在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职院校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PDF 版)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前报送至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同时将优质线上课程资源表、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联系表一并报送至教育厅职业教育处。以上材料均无需报送纸质文档,相关材料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报表请到百度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f8IszwgMyJaKdCUV-KxtA,提取码:navh,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联系人:曾友州、杨光,电话:028-86112175、86155729,邮箱:1179008304@qq.com。
附件 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
一、统筹安排教学时间
各高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统筹安排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合理调整教学时间。能够通过调整暑假放假时间保证教学学时的,原则上可优先选择调整。对于无法通过调整暑假放假时间保证教学学时的,要坚持“一校一策”原则,结合不同专业、不同类别学生的特点和学业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因延迟开学教学计划调整和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总体方案。
二、科学制定在线教学实施方案
各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 号)《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信息化支持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207号)要求,提前做好开展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安排,依照课程教学标准,统筹整合校内外课程资源,深入挖掘各专业的线上教学资源,合理调整教学课程、教学时间及教学计划安排,认真研究制定线上教学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在慕课平台和实验资源平台服务支持带动下,依托各级各类在线课程平台、校内网络学习空间等,采取学生自学、在线学习、直播授课等教学方式,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指导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灵活教学方式方法,确保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不提倡、不鼓励、不希望、不建议各高校在疫情期间要求每一位老师都要制作直播课。要加强个性化学习资源配臵,拓展学习时间和学习空间,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指导与帮助,切实通过教学内容、时间及方式的科学安排,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教学质量。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方式。
三、优化调整实践教学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要暂停组织学生实习实训,积极协调实习实训基地延后安排。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要积极利用中国高校众创空间联盟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的在线双创资源,组织开展线上双创学习和实践活动。有条件的高校,可利用国家级、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训中心及项目开展实验教学。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同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特别是医院急诊科、呼吸科、感染科等岗位的实习生要重点关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充分利用好线上教学资源
教育部组织 22 个在线课程平台制定了多样化在线教学解决方案,免费开放包括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在内的在线课程 2.4 万余门,覆盖了本科 12 个学科门类,供高校选择使用。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好在线课程资源,结合实际,精心遴选,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及时与相关平台做好对接,尽快组织学生完成选课,按时组织学生在线学习。有条件的高校,可在前期课程建设基础上,组织有关教师录制或将已录制完成的部分课程内容在学校网络学习空间上线运行。鼓励高校通过公共平台开放共享优质课程资源,支持高校之间推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五、加强教学服务与管理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提供的各项教学管理功能,加强在线教学监管,确保教学内容、时间、人员、效果落实。要充分发挥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带头作用,运用基层教学组织集体智慧,切实加强教师在线教学工作指导。要将慕课教师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计入教学工作量,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创新。要科学组织教师进行在线教学培训,严格教学计划管理,切实加强学生线上学习的过程管理,及时做好在线答疑,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在线学习、课后作业和在线考核,保证教学进度和质量。要建立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授课教师联动机制,全方位做好教学服务管理和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及时跟踪离校学生每日学习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学习进度和效果,引导学生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学习效果。
六、灵活设计教务管理环节
各高校可采取远程云端考试、课程小论文等方式灵活安排春季学期的补考、重修,处理春季学期课程补选、退选。对于 2020届面临毕业的学生,涉及到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要做好学分补修和考核预案。科学合理组织好 2020 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推迟返校或返校后继续隔离观察的学生,要做好在线教学和补课安排预案。
七、做好疫情防控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各高校要在线组织师生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掌握防控新冠肺炎知识,理性认识和科学应对疫情,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加强师生心理健康疏导,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减少师生恐慌心理。要深切关怀受到疫情影响的师生员工特别是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专业师生、一线志愿者以及已确诊人员、疑似受感染人员、被隔离人员等,精心做好生活保障、心理关怀和思想引导等工作。
八、加强教学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组织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教学方案制定、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内容安排,健全相关配套措施,指导院(系)、教师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教学实效对相关教学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要建立健全激励制度,鼓励支持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线上教学;要建立对院(系)和教师线上教学的考核制度;要建立便捷高效的线上教学技术服务支撑体系,组建信息化运行维护队伍,为学校、师生提供服务;要加强信息化教学资源配臵和经费投入,创新教师在线授课酬金的分配方法,建立健全学生在线学习成果认定和学分转换等制度。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总体方案。请各高校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前,将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总体方案 PDF 版及教学工作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学校可提供免费开放的优质线上课程资源表电子档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附表请到百度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g5RtXKAi24cWgcbYgRLTw,提取码:ao4z)。各高校要建立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将在线教学组织实施情况和意见建议报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部委属高校报送教育部的同时,抄送我厅。联系人:陈建跃; 联系电话:028-86110894,18802800879;邮箱:jyt86110894@163.com,QQ群:1041187428。
附件 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一、暂停举办现场招聘
各高校坚持大局为重、防疫优先,在疫情响应解除前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暂停或延期举办,充分利用国家、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开展就业服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
二、积极组织线上招聘
各高校要努力实现线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畅通就业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就业微网站等网络渠道,组织开展网上就业招聘活动。积极协调用人单位采取发布短视频、推送招聘活动链接等方式开展线上招聘宣讲活动,及时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班级 QQ 群、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引导毕业生通过网络就业平台求职、面试、签约等。同时,对网上的用人单位和招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各校各院系要密切跟踪毕业生就业动态,按时报送毕业生就业数据。
三、大力开拓就业渠道
各高校要进一步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进一步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强校企合作的对接平台,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人才供需的对接。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支持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
四、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线上指导服务,已开设就业指导网络课程的高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网络教学;未开设线上教学资源的高校,可参考已开设就业指导网络课程的高校,开展线上就业指导服务。强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等群体的“一对一”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岗位推送工作。疫情期间,毕业生返回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材料、升学/出国(境)相关手续等,采取信函、传真、拍照或扫描发送电子图片等方式进行。毕业生有改签、补办《就业报到证》的,采取“线上(或函件)申请+快递寄送”等方式办理。各高校要积极做好用人单位的联系和服务,协调用人单位按疫情联防联控要求适当延长招聘时间、调整和推迟办理体检及签约手续时间,支持毕业生以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签订就业协议等手续。适当延长择业时间,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
五、做好就业风险防控
针对此次疫情可能对毕业生求职带来的影响,各高校要通过发布短视频、公众号推送信息、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信息通报、心理疏导。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院系辅导员的作用,全面掌握毕业生思想和健康状况,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帮助毕业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求职就业。要树立底线思维,做好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控,尤其要加强就业工作负面舆情监控。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避免负面炒作,确保众志成城抗疫情,确保有序招聘求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