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定2019年“贫困生教材资助基金”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周欣日期:2019-11-19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各学院党委:

根据《亚盈-(中国)科技公司贫困生教材资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际情况,现将开展2019年“贫困生教材资助基金”申报评选工作,本次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受助对象条件及标准

(一)受助对象

2019年“贫困生教材资助基金” 专项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在校全日制本科大一新生(须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报: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品学兼优;(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生活简朴;(4)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6)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二)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为:500元/生

二、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

在学校下达评审通知后,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亚盈-(中国)科技公司贫困生教材资助基金申请表》(附件一),如实说明申请事由及家庭经济状况。

2.学院初评

学院在学生完成申请后,开展初评工作。

(1)学生政治素质、遵守校规校纪情况要广泛征求班级同学、辅导员、任课教师意见,并结合平时表现进行确认。

(2)各学院根据学校申报评审具体要求,召开各级评审会(包括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或党政联席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须严格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学院“贫困生教材资助基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三)报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

3.学校评审

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召开校级评审会,严格按照“贫困生教材资助基金”评定条件对各学院报送名单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学校“贫困生教材资助基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全校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4.管理委员会终审

学校将经过公示无误的本年度“贫困生教材资助基金”报学校教育基金会审批。

三、资助标准及发放

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根据学校教育基金会的审批意见,将受助学生名单及金额交计财处,由计财处通过银行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登记的银行卡上。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11月19日下发评选通知安排。

2.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公示并将学生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

3.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6日,学校组织评审、公示,并送学校教育基金会审查、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一:亚盈-(中国)科技公司贫困生教材资助基金申请表

附件二:亚盈-(中国)科技公司贫困生教材资助基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亚盈-(中国)科技公司贫困生教材基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