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大学生医保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后勤基建处(后勤服务公司) 作者:张凌日期:2019-11-08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各学院:

由于今年大学生医保工作办理流程有了较大变更,增加了税务部门处理环节。同时,鉴于有少数学生(已缴费和未缴费均有)提出要求放弃购买大学生医保,为保障大学生“自愿参保”的基本权利,须在上报名单中剔除不愿参保人员,再做退费处理。因此造成我校数据上报工作进度缓慢。

目前市、区医保局和税务局已连续紧急催办此事,并派专门工作组到校督办,要求我校在11月14日内完成上报,否则会造成我校学生整体脱保。

大学生医保作为城镇居民基础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帮扶弱势群体和避免因病致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由国家财政补助及个人自付两部分组成”,带有明确的福利性质,以2019年为例,人均财政补贴就高达530元。

现请各学院在认真宣讲《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实施细则》及《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介绍》基础上,组织坚决不愿参保的同学填写《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申请书》,各学院审核统计后,填写《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统计表》,并在11月13日17时前,将电子档和纸质版统一报送到后勤基建处卫生中心(地址:航空港校区西二门综合门诊部二楼医保办;电子邮箱:790149770@qq.com;联系电话:85966087)。

对于已缴纳本年度220元保费,但超时未予上报退费申请的学生,将统一进入参保流程。经费一旦划转,将无法再行退费。

超过此时限仍未缴费的学生,视作主动放弃参保,请各学院提前进行明确告知,避免事后引发纠纷。依据医保和税务部门的规定,如后续不能补办参保,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脱保学生所在学院须及时组织当事人填写并审核报送《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申请书》、《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统计表》。

此项工作事关重大,请各学院务必按要求落实,给予大力支持。


 


 

附件1:《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实施细则》附件1: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实施细则_1.docx

附件2:《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介绍》附件2: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介绍.pptx

附件3:《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申请书》 附件3: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申请书.docx

附件4:《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统计表》 附件4: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统计表.docx


后勤基建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