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川教函[2013]606号文件精神规定,现将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校毕业生评优工作,在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优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处:
办公室主任:戴丽红
办公室副主任:闵卫东、潘光林、陈智勇
办公室成员:石蓉、李璘来、杨健雄、蔡良华、陈蕗蕗、郭丹
二、评选对象
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二)在研期间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且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推荐人选。
(三)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有突出的科研论文或学术成果,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
(四)省优毕业生原则上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三、评选比例
毕业生人数在50人(含50人)以上可推荐2名,毕业生人数在50人以下可推荐1名,各学院审定结果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评优工作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时间:10月26日前
2、报送材料类别: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文档);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名单表》(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文档,由学院党总支审核盖章)
(3)《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登记表》(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文档,由学院党总支审核盖章)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学院党总支审核盖章)
(5)省优毕业研究生采用纸质评选,须填写《2017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将申报材料以纸制和电子文档(邮箱:yjsglk@cuit.edu.cn)的形式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管理科。
4、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所推荐人员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最终2017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
5、对未能正常毕业或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省优毕业研究生,学校有权利收回其省优毕业研究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书面报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省教育厅将取消其“省优毕业研究生”称号。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9日
附件一: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名单表
附件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四:2017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_1.docx
附件五:2017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