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处理待报废资产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审核评估,保障良好的教学环境。根据学校教学环境专项检查情况,资产管理处将对2016年已申请报废但教育厅还未批复的资产,安排时间提前统一收到库房。请各单位将已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清理、分类,统一交到资产管理处库房,未申请报废的不在此次交库范围。具体安排如下:
龙 泉校区: 处理时间 9月9日 地点: 一教114教室
航空港校区: 处理时间 9月12—13日 地点: 六教6406教室
联系人:逄梅 电话:13219069113
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库房的资产由各单位自行妥善保管。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0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