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我校开展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各学院产生认定名单。经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该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5日,共3个工作日。
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25日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办公室反映,电话:028-85966380。
联系人:胡全、张国旭。
附件: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