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胡全日期:2024-06-25 点击:

各学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为积极推动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在认真总结往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基础上,对我校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做如下安排: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我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五)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六)符合提供助学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用途、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和用途: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5年。

(三)助学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助学贷款利率: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LPR5Y-0.6%)。

三、时间安排

(一)申贷材料准备(开学前)

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咨询生源地教育局下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申请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四川省各区县咨询电话查询方法:关注“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为您服务”和“热线电话”)

(二)贷款办理(开学前)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同学可登录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完成助学贷款首贷或续贷在线申请(借款学生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

首贷学生完成在线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线下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续贷学生可直接线上申请,无需现场办理(可参考附件1、附件2)。

涉及填报学校名称,请选填“亚盈-(中国)科技公司”

2.四川农商行助学贷款(原四川省农村信用社)

贷款学生登录“四川农信”个人手机银行APP,完成助学贷款首贷或续贷在线申请。等待户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农商银行审查审批,完成合同签订(可参考附件1)。

3.中国银行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完成助学贷款申请,等待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签署合同(可参考附件1、附件3)。

4.其他银行助学贷款

根据经办银行要求办理。

四川省各区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址和时间查询方法:关注“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助学贷款”和“办理地址”。

(三)贷款资格审查及回执确认(到校报到后至9月27日)

(四)贷款到账、费用扣缴(10月-12月)

学校完成回执录入后,各经办银行将陆续完成贷款发放。

1.国家开发银行

将贷款金额发放到学生代理结算机构账户(“学生在线系统—我的贷款—贷款合同信息”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贷款—贷款记录—合同信息”查看代理结算机构),高校扣除学费和住宿费后,剩余资金可作为生活费使用。

2.四川农商行

助学贷款款项放款到学生四川省农信社银行卡,须由学生本人通过“四川农信”APP完成“去缴费”操作。(依次点击“贷款”-“贷款申请”-右上角“进度”-“去缴费”完成“去缴费”操作。可只交部分费用用于解冻资金。剩余学杂费通过学校财务处平台缴清,以免产生退费步骤。)注:在“去缴费”操作时,需要将默认的身份证号码更改为本人学号。

3.中国银行

将学费和住宿费部分直接放款至学生所在高校的对公账户,剩余贷款部分发放至学生本人中国银行个人账户。

4.其他银行

贷款学生应提前联系经办银行工作人员确认放款方式。

助学贷款放款到学校财务处学费缴纳专用账户后,由财务处完成费用清缴,有贷款余款者,请在计财处系统中及时完善个人银行卡信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一类卡),计划财务处会根据学费冲抵情况办理退款事宜;贷款不足部分,由贷款同学自行补足。

四、其他说明

(一)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得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按学年申办”,受理地点通常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集中受理时间通常为7月初至9月底,具体时间以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要求为准。

(三)我校与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联办大二及以上年级本科生,由于后续学年在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因此需到生源地县资助中心申请变更就学信息,更新就读高校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就学信息变更后,学生本人所申请贷款即可发放至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为方便学生方便及时提交贷款回执信息,贷款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中国银行”的同学可以通过填写以下在线文档的形式提交相关回执信息,不必再提交纸质档。其他贷款机构的回执处理办法以贷款银行要求为准。

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搜集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避免学生因疏忽而错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二)因不同县(市、区)及不同经办银行的具体办理要求存在差异,请学院务必指导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第一时间咨询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并按照其具体要求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三)请各学院做好助学贷款学生诚信及感恩教育,鼓励学生前往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担任志愿者,协助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胡老师,联系方式:028-85966380,办公室:信达楼A203室。

注:以下附件仅供参考,以各经办银行最新发布为准。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宣传指南

2.国家开发银行宣传资料

3.中国银行宣传资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