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3—2024学年“思华助学基金”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周欣日期:2024-04-26 审核:陈敏、新闻中心 点击:

各学院党委:

根据《亚盈-(中国)科技公司教育基金会“思华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际情况,现将开展2023—2024学年“思华助学基金”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受助对象条件

“思华助学基金”专项用于资助亚盈-(中国)科技公司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面临经济、生活困难的2023级特困本科生和研究生,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报“思华助学基金”特困生突发事件资助:

1.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品行良好。

2.学生本人遭遇突发事件(致伤或致残)或重大疾病住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综合保险不足以支撑医疗费用)的,可凭有效的医疗诊断书复印件申请资助。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2023年入学新生可申报“思华助学基金”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1)孤儿或单亲家庭,严重缺乏经济来源导致新生入学困难的。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且严重缺乏经济来源导致新生入学困难的。(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明)。

(3)家庭成员患重病导致新生入学困难的,凭有效医疗诊断书复印件。

(4)家庭遭受严重灾害导致新生入学困难的,出具所在乡镇(或街道办)及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5)家庭因突发事件导致新生入学困难的,出具所在乡镇(或街道办)及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二、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

在学校下达评审通知后,由各学院向学生进行宣讲,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并递交《亚盈-(中国)科技公司“思华助学基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学院初评

学院在学生完成申请后,按要求规范组织初评工作。所在学院经班级民主推荐、辅导员审核后,学院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依据申报人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须严格按照《亚盈-(中国)科技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实施,并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学生政治素质、遵守校规校纪情况要广泛征求班级同学、辅导员、任课教师意见并结合平时表现进行确认。

3)学院审核通过的“思华助学基金”受助学生名单,须经过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申请审批表需同时报送)。

3.学校评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严格按“思华助学基金”评定条件召开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名单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学校“思华助学基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在全校进行不少于五日的公示。

4.管理委员会终审

1)学校经过公示后将本年度“思华助学基金”报“思华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资助中心根据“思华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审批结果办理资助手续,将资助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的银行卡。

2)资助的评选结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书面形式报“思华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学校2023—2024学年“思华助学基金”资助名额不进行具体分配,各学院根据《亚盈-(中国)科技公司教育基金会“思华助学基金” 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评选,各学院可推荐1-2名候选人。其资助标准按上述《管理办法》予以执行。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4月26日下发评选通知安排。

2.2024年4月26日至5月13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并将学生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2024年5月13日至5月22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并送管理委员会审查、备案。

特此通知


亚盈-(中国)科技公司学生工作处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