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科学配置、高效使用和优化处置,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亚盈-(中国)科技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亚盈-(中国)科技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2024年4月将由资产管理处、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及部分优秀资产管理员组成检查考核小组,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办法
1.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1)各单位应成立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组,安排专人对照资产台账,全面自查本单位资产并认真梳理自查问题清单,立行立改,切实提高各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2)检查考核小组在全校范围抽取二级资产管理单位,现场按固定资产台账随机抽查实物,调阅资料和分析评议。
2.考核主要内容:
涵盖绩效评价与日常管理两方面,包括:
(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记录(包括资产清查后的使用人签字记录);
(2)资产管理落实到人情况(包括资产管理系统中“使用人”字段是否为真实使用人);
(3)资产调拨情况(可提供资产管理系统中相关数据);
(4)如有单价大于10万元的教学科研贵重仪器,汇报使用效益及共享共用情况;
(5)固定资产标签(需粘贴在设备上);
(6)对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模式进行简要介绍,特别介绍有无先进、值得推广的管理方法;
(7)汇报前期学校资产管理考核中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效果。
3.汇总上报:
检查考核小组对国有资产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上报主管校领导,并公布考核结果。
二、时间安排
1.检查考核小组提前1-2天通知被抽查的二级资产管理单位。
2. 2024年4月10日(周三)为航空港校区教学、科研单价十万元以上设备检查。
3. 2024年4月11日(周四)为龙泉校区教学、科研单价十万元以上设备检查。
三、说明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
2.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优秀资产管理员评比的重要依据。各部门须本着“以查促改”的原则,对自查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3.对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各单位要写明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并限期整改。检查考核小组将及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统一将检查结果情况上报其主管校领导,并对整改结果发文通报。
四、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工作联系人:肖为汉李林森 85966943。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 教务处 科技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