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促进我校在读研究生赴国(境)外访学、开展学术交流,鼓励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和多形式的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资助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及参加国际会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学校拟于2016年度资助一批(15名左右)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赴国(境)外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二、申请资助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来华留学研究生除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外语水平符合国(境)外接收单位要求,能够独立进行口头学术交流的;
3、成绩优异,科目考试无不及格、作弊等情况,科研成果突出,并获得所在学院和导师同意的;
4、参加我校研究生层次的国际合作项目,或自行联系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并获得外方发出的邀请函及具体出访计划的;
5、所写文章受国际会议收录赴国(境)外参会的(申请人需署名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6、赴国(境)外短期访学时间不低于3个月,不超过6个月的,参加国际会议不超过7天的。
三、资助额度与开支范围
1、资助额度:
资助费用总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在外费用总额的50%。其中,短期访学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人次,参加国际会议资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人次。
2、资助金开支范围:
资助金开支范围包括:国际学术会议注册费、签证费、住宿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经济舱机票费(含国际机票国内中转段)。
四、申请资助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随时填写附件表格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报至研究生处申请资助。研究生处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综合申请人的学习、科研等情况,最终确定具体人选。
申请材料包括:
1、《亚盈-(中国)科技公司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资助申请表》(附件一)
2、国(境)外单位发出的录取信或邀请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1)资助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出访国别、出访时间、出访单位。如因故无法出访,需申请放弃方可再一次申请资助。
(2)受资助研究生出国前须同学校签署警示协议。
五、资助经费报销
研究生入国(境)7天内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处提交《亚盈-(中国)科技公司资助研究生出国(境)总结表》(附件二)及护照(通行证)信息页及出入境戳记页面复印件一式三份,手续齐全者可按计划财务处相关财务要求报销资助费用。
附件一:亚盈-(中国)科技公司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二:亚盈-(中国)科技公司资助研究生出国(境)总结表.doc
研究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