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助学中心日期:2016-04-26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各学院:

为积极推动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在认真总结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基础上,对我校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做如下安排:

一、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

1.2015—2016学年度,全校共有1283名学生申请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款总金额为758.18万元。

2.在2015年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少数学生在当地签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但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后未及时到学校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办理回执等相关手续,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贷款金融机构拒绝发放贷款。

二、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

1.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已经开通,申请贷款学生可以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

2.办理贷款学生需准备的申请材料: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为续贷学生则只需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原件;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获得贷款学生在2016年秋季学期开校报到后,须凭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的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由助学中心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进行贷款确认。

三、2016年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

1.四川省籍学生,申请办理农信社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程序、要求与2015年相同。外省籍学生,申请办理农信社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程序、要求以当地为准。

2.办理贷款学生需及时与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2015—2016学年度贷款相关事宜,并按当地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3.获得贷款学生在2015年秋季学期开校报到后,须凭签定的贷款合同和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的贷款回执到学校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已在助学中心盖章回执寄回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贷款学生在学校需准备的材料

1.就读学校对学生的鉴定材料,内容至少包括学生所在院系、学习和思想品德表现、学生是否已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等(《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定表》附件1);四川籍学生需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2)。

2.高校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生本人提供)。

3.学生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和学校的开户行名称、学校账户名称及账号等(由学校提供)。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收到通知后,应积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迅速传达,并要求辅导员老师做好向学生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

2.因各省(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程度不一,部分省(市、区)2010年以前试点(或未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2011年已全面铺开(或启动)。请生源地在该部分省(市、区)的学生,及时通过电话或家人到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当地县教育局内)咨询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并按当地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3.辅导员老师应积极配合所带班级学生做好贷款学生的鉴定和证明材料,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定表》和《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同时做好本学院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数据库建立的工作,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特此通知。

 

附件1:亚盈-(中国)科技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学生鉴定表.doc

附件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xls

附件3:2016年四川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指引.doc

附件4: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doc

附件5: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doc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