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2016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2—4日)。其中: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与周末连休)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二)上班。
请各单位根据此通知提前安排好工作,教学部门要做好课程安排的调整(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的节日。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各教学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附值班安排表统一格式)于2016年3月30日前以邮件(邮箱:msk)报学校总值班室(行政楼119室,电话:85966502)。
学校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