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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邹云海日期:2016-03-10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各单位:
四川省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已批复,按照川财采[2016]5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实行备案管理,并要求在预算资金下达30日内编制完成201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按照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购置设备、工程和服务等项目,必须于指定时限期内填报采购计划并备案,并计划好实施时间(具体到月)(实施时间必须是12月前),每年只能报送一次,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备案,财政厅将不会批准执行该项目。请各单位及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周全计划,抓紧时间做好本年内相关采购的规划工作。
特请各单位必须于3月27日17:30前将全年部门办公、教学、科研具体的采购需求(办公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以新版的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纸质文档形式报于我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yh@cuit.edu.cn。我处归档后将统一上报财政厅,过时我处不再受理。敬请大家谅解并相互转告。
采购申请表请在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谢谢!
联系人:邹云海; 联系电话:85966008 15308077441
特此通知!
/2016/03/10/新版--亚盈-(中国)科技公司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docx
/2016/03/10/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实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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