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是以学校1990年开办的会计学专业为基础,于2008年经学校院系调整而组建成立的。现设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和金融工程5个本科专业。
学院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始终秉承“育人为本,崇尚应用”的办学理念,依托学校信息技术的学科优势,以CDIO教育模式为指导,制定和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不断扩大校内外合作渠道,强化双语教学与改革,不断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倾力打造大学生核心竞争力。学院现有网络财务实验室、会计模拟实验室、营销沙盘实验室、国际贸易实验室和金融工程实验室,建有四川航天、西藏证券(成都)等29家校外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为了培养具有扎实管理学理论素养,熟悉现代会计理论和方法,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经学校申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学院从2009年起开办了会计学本科双学位项目。本项目专门为本校非管理学类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生量身打造,课程设计参考国内重点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教学模式,结合我国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并考虑现代会计学发展的时代特点,涵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课模块,体系严谨、规范、科学。课程由学院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全职教师授课,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质量有可靠的保证。
在进行会计学双学位学习的过程中学生还同时有机会获得更多的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助理会计师证书、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等。
一、招生对象
本校非管理学类各专业201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要求主修专业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者,且没有不及格课程;有一定的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择优录取。
二、学制及学分
学制6学期,主要利用晚上、星期六、星期日上课;与会计学专业学生使用的教材相同;会计学双学位修读学分为71学分。会计学双学位培养计划可在商学院网站查询。
三、报名注册事宜
1.申请者从学校教务处网页政策法规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攻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其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
2.提交已修课程成绩单,且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
3.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
4.报名地点:龙泉校区 商学院207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 028-84831198 13981967991(黎老师)
电子邮件: sxybgs@cuit.edu.cn
5.商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录取后,报教务处备案。
6.报名人数满25人以上开班,招收限额80人。
7.授课地点:龙泉校区(因师资原因,航空港校区不设授课点)
四、考核与成绩
1.会计双学位所开设的课程均为必修课。其考核管理办法参照学校关于课程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与双学位培养计划中所列课程有重复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由本人申请,主修学院核实、主办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后可免修该课程,但不免费。免修课程的成绩以主修专业该课程的成绩计入。免修课程条件:
(1)主修专业中该课程为考试课;
(2)考核成绩(不含补考成绩)达到80分以上;
(3)学分数(或学时数)不低于双学位培养计划中的学分(或学时)要求。
3.修读期间,学生在主修专业已修读了双学位培养计划中所列课程,成绩合格,但不符合免修条件,可申请免听,但不免考,不免费。批准免听的双学位课程不计平时成绩,仅以最终考核成绩计入成绩档案。
课程免修、免听办理时间为当学期开课后的两周内。
五、学生管理和学籍管理
1.学生管理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学籍管理由主办学院负责,教务处统一协调。
2.学生违纪处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生毕业时由主办学院协助教务处将《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会计双学位学习成绩登记表》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学位授予与证书发放
会计学双学位的学位授予与证书发放遵照《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执行。注册学生通过相关课程的学习,经考核合格即获得学分,并记入“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会计双学位学习成绩登记表”;课程不及格者准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需要重修。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获得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
(1)获得主修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
(2)修完规定课程、获得所要求的学分,且平均绩点达到2.0以上,未受到过任何处分者,可提出学位申请。经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审查合格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颁发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
(1)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者;
(2)本项目课程考试违反纪律受到留校查看以上处分者,或者曾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而无明显悔改表现,且再次受到处分者;
(3)本项目修读学分(含学位论文学分)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4)本项目课程累计有20学分或以上是经过重修获得的;
(5)经学校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双学士学位的。
3.本项目专业学生在修读年限内,未获得该专业学位,专业合格课程达到该专业规定总学分要求者,发给《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辅修专业证书》;专业合格课程未达到该专业规定总学分要求,对考核合格的课程发给《单科课程学习证明》。
七、收费标准及办法
1.会计双学位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修课学分缴费制度,标准为90元/学分;重修课程按学校有关重修缴费规定执行,学生需要补修课程按照所修课程的学分另行收费,标准为90元/学分。
2.修读双学位课程的学费由学校统一收取,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处办理一次性交费手续。凭收费凭证复印件到商学院办公室黎老师处办理修读双学位手续。学生在开课一周内未办理修课缴费手续,视为放弃修读双学位资格。
3.若学校收费标准有变化,学院将执行新的缴费标准;若学生不能继续学习,需在开课两周内提出申请,退还该学期应交学费的80%,超过两周学费不退,以前所交学费也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