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2015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4—6日)。其中: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4月7日(星期二)上班。
请各单位根据此通知提前安排好工作,教学部门要做好课程安排的调整(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的节日。
学校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