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对我院的2015年的年初财政预算已经下达,采购工作可以进入准备阶段。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四川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要求,设备采购应尽量归集,以形成大批量的政府集中采购。
因此,学院的采购工作对各个部门提出以下要求:
1、各部门应在学院制定的预算范围内进行仪器设备采购的准备工作,超出各部门设备购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计划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将不予受理。采购预算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审核;
2、各部门应尽快做好拟购设备的调研工作;
3、各部门应及时按照学院预算管理的办法准备设备购置批文或采购申请表;
4、由学院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统一批复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质量工程项目、卓越工程师计划等项目的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请于2015年4月17日前交到资产管理处;
5、纵向科研项目及各部门的其它采购项目,资产管理处对其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每月集中收集和处理一次,请科研项目组和相关部门在每月的20号前交到资产管理处;
6、采购申请表收到后,请大宗采购项目的申请部门5个工作日内将拟购置的设备的调研报告、详细技术参数、进口产品申请表等相关采购材料交到资产管理处;
7、各部门在申报采购项目时,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以利于学校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
关于预算如有不清楚的事项,请咨询计划财务处,联系人:李萍 电话:85966369。
关于采购工作如有不清楚的事项,请咨询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周鑫,电话85966942。
计划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20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