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朋友们:
大家好!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高层次人才的国家考试。维护考试公平,确保选才公正既是国家利益的体现,也是广大考生的心愿。但是,近年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总一些不法之徒、不法“中介”机构想方设法企图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进行作弊,制造了花样繁多的现代化作弊工具,引诱、欺骗考生作弊,谋取暴利;个别考生企图投机取巧,进行作弊。为维护国家考试的权威性,确保考试公平,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肃考风考纪,不断加大对替考和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传送试题信息等严重舞弊行为的查处力度。
2012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凡违纪的,一律取消当科考试成绩;凡作弊的,一律取消当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并视情形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至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凡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即,各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狠抓考试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各考点的考风考纪治理力度,持续对考试作弊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1、所有考生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考试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人回放审核,对发现的违规考生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以四川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为例,经考试全程录像回放确认并查处的违规考生200余名。
2、使用身份证识别系统核验考生身份,识别冒名代考者。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身份证识别仪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时刷身份证进入考点,禁止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入场考试。此外,在现场确认时采集有指纹信息的考点,还将在考生进入考场时进行指纹信息核验,禁止未获通过指纹信息核验的考生入场考试。
3、采取多种措施防范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所有考场均配备有金属探测仪;包括四川省在内的多个省份考场均统一配备了考试文具和考场电子挂钟,禁止考生携带计时工具或违规物品进入考场。此外,包括四川省在内的大部分省份,都在每个考点配备了由当地无线电委员会派驻的技术人员,对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进行定位以及技术阻断。
4、从严处理违法违规考生。凡在考试中违规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相关信息记入教育部诚信档案,并通知其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
5、各级考试机构与公安机关联动,凡涉嫌考试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为了确保各位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考生顺利应考,我们特别提醒:
1、务必考前准备并保管好身份证及准考证(准考证的页面空白处不得有任何字迹),否则将不能进场考试。
2、因要刷身份证并验证后进场,请按照各考点的要求提前到达。
3、考试作弊已入刑,不要尝试作弊,务必诚信考试,以免留下人生污点。
4、考生应按照考点以及准考证的要求携带考试用具。考点提供考试文具的,请考生务必进考场时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的,否则一律以作弊论处。
考生朋友们,遵纪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考试权威、确保选才公正是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每个考生应尽的义务。诚信考试心安理得,违纪作弊战战兢兢;诚信考生今年不行明年可以再来,考试作弊涉嫌违法,会抱憾终身。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朋友做“诚信考试”的行动者,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一切有损考试公平的不良行为和不端现象,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在接受祖国挑选的同时也赢得人生的尊严!
衷心祝愿你们在2016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
亚盈-(中国)科技公司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