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科学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维护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7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所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对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人员进出校园须严格遵守门禁管理的相关制度、程序,未通过审批人员禁止进校。
二、学校教职工应从指定通道出入校园。已完成人像信息采集的教职工可从“3D护校门禁系统”通道入校;未完成的,须经过查验本人校园健康码和测量体温后入校。
三、接到返校通知的学生,进出校门须由所在学院党委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报送。未接到通知或未按指定时间返校的学生禁止进校,学生家属及车辆禁止进校。
四、校内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所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做到不私自出学校、不购买校外外卖、每日自行测量报告体温、在室内教育教学区域佩戴口罩等。学校将通过视频监控、门禁记录、巡查记录等方式,彻查违纪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按规定装入学生档案。
五、需入校的校外人员,由联系单位负责人负责查验审核其入校事由、时间、健康状况、近14天的行程等信息,并留档备查。联系单位须提前将入校申请(内容包含:入校人员所属单位、来校时间、事由,驾乘机动车车牌号等)加盖公章后交党委保卫部备案,方可在申请时间内进出校园。
六、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校园封闭管理的各项工作。学校将对疫情防控工作宣传不到位、执行不力、把关不严、互相推诿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亚盈-(中国)科技公司
2020年6月10日